高一作文锦集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高一作文 篇1在六年级第一学期的一天,我们全体六年级去青浦军训,在那儿我学到、懂得了很多。
那儿是全封闭的,正式的军事化“魔鬼训练”。我们一进去,代课的赵老师就讲了要求。其中,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条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果然,那儿的事全部都是自己做的。
整理内务——难
赵老师给我们发了一人一套床上用品:枕套、被芯、床单、被套、枕芯,各一。刚一拿到那些“半成品”的时候,我们全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都不知道要干什么。赵老师解释道:“这就是你们等一下要到寝室做的事情。我先来给你们示范一下。”于是,她示范了如何铺床单、把被芯塞到被套里等一系列动作。只见她动作非常利索,我想:这有什么难的呀?还用得着示范嘛?
可是,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向来不做家务的我单单干这几件事就十分费劲。
来到寝室,映入我眼帘的是六张床,这六张床只有一个床板,别的什么也没有。怎么办?这晚上怎么睡啊?还能怎么办,自己动手呗!于是我把床单摊好,可床单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我把床头摊好,可床尾乱了;我把床尾摊好,可床头有乱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床单给摊好。又在其他同学的帮助下,把被子、枕头给弄好了。
就为了这个安乐窝,我足足忙了一个上午。
吃饭分菜——难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11点半了,我们去吃午饭。由于我睡在1号床,所以我和2号床的那个同学分菜。
你们别看只是分菜,它也是一个挺难的活儿,一共是一盘菜,要把它们平分给4位同学。平时我们在家都不做家务,但这是命令,不能违背。我们俩只能硬着头皮分菜。
由于前面两个分得太多了,第三个人不多,第四个人没有。于是我们俩只能重新分过。
大约过了五分钟,我们俩终于大功告成了,只见桌子上全是汤汤水水,狼狈不堪。
吃好饭后,我们俩又去洗完。从未洗过碗的我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哗哗”水溅了我一身。那是我想:啊,在家里真是缺少锻炼啊!
真正的魔鬼训练——苦
下午一点,我们来到操场集合,只见操场上站着一个人,他穿着一身军装,笔直地站着。犹如一个巨人。他——就是我们的教官。
他让我们站军姿,可我们并不听他的,还在说话,他见我们不安静,就让我们跑步。足足罚了我们十圈。
跑完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力气再说话了,只能乖乖听从他的命令。那一节课,我们足足站军姿一个小时,我们没有一个脚是不麻木的。
大约在四点,我们结束了一天的艰苦训练,我们都很疲倦,可教官完全看不出疲倦,像是铁打的一样。
就在那一天,我感觉到了做一个真正合格的军人是一个多么难的事儿啊!
高一作文 篇2室温24°
中午一点十五分牛奶微醺自己打了个哈欠
为了稿子已经二十五个小时没睡了
冰箱里有些水果。桃子,芒果,柠檬,切成片的西瓜。
湿毛巾带着人工制冷生成的冰洁清爽的湿度
原味的酸奶上撒上了些绛色的树莓,这是自己的采摘的配料。戴着耳麦,独自哼着自己听不懂的歌。
用最顺手的原色铅笔笔尖微钝,纸面略显粗糙,用手抱着画板,漫无目地的画着自己所想画的,
纸上传过来“沙沙沙”的轻轻摩擦声,正是合适的寂静这些准备已经显然足够。所有的凌乱的思绪都已放肆的铺陈开来,只是记录无所谓的的正误
于是身边的橡皮完全没有出场的机会安静的画着自己的画终于奋斗完了希望《红蕾》小编别再让我修改了很久很久以前,当我们还只是孩子的时候,我们依然爱着《红蕾》无所谓的劳累因为我是红米,我怕谁?大声对自己说:“晚安,早点睡!”后记:“我换了一篇语文老师帮我改的作文投稿最后还是过关了,在此,谢谢常松老师,小编好高兴,盖伦好幸福”
高一作文 篇36月的梅雨,笼罩了整个城市。一连几个星期的降雨,让城市变得湿润润的,连思想也变潮湿了。久未放晴的天空是否依然留着阳光的笑容。自古多情伤离别,环境的渲染,让这6月的离别变得多愁善感。一年的时光,不知留下了多少美好的回忆。随着时间的推移,连回忆也会变得模糊。就用这贫乏的文字记下我高一的点滴。
墙缝里的小树
每次坐在靠窗的那组时,抬头总是可以看见对面教学楼墙缝里的小树。小树长在楼顶,有四层楼那么高,不知道它当初是怎么长上去的。或许它的身上蕴藏着某种惊人的力量吧。小树显得那么居高临下,有略带点盛气凌人。它能从众多的花草树木中脱颖而出,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依靠的是它顽强的意志。每次望着小树,心里总是有那么点羡慕,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佼佼者。于是,小树成为了我高一学习的动力。每逢使用,我总忍不住到小树下望望,寻回迷失的自己。
安静的教室
一天中最享受的时间就是下午第三节课结束后。同学们吃饭的吃饭,洗澡的洗澡,洗衣服的洗衣服,留在教室里的人,寥寥无几。此时,教室安静、祥和,不像白天喧闹、浮躁。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孩子玩累了,在安静的休息。我享受此刻的安静,它能稳定我浮躁不安的心,凝聚我杂乱无章的思绪。下了课,我经常在这里一坐就是半个小时,呆呆的听着广播中放着的轻快的音乐。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彻底放松,徜徉这片净土。
花哩吧啦的桌子
陪我一起走过的家伙还真少不了你——我的桌子。在我还没成为它的主人以前,它的形象就不怎么样了。命运不公,睡觉他倒霉偏偏遇上我,原本还算白白净净的小脸蛋儿变得惨不忍睹。唉,谁叫我喜欢在它脸上写写诶、画画呢!忍受了我一年折磨的桌子,你现在解脱了,不知你是痛恨我,好是甘心受折磨,但愿你以后碰见一个好主人。总之,再见了,我的桌子。我是不会忘记你的,你的身上铭刻着我的目标和梦想,我的花哩吧啦的桌子。
流年易逝,蓦然回首,已是离别日。
高一作文 篇4从没想过,见到他是这般情景。
他,是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大家都说我们或许八字不合,见了面不是吵就是打。我总说,可怜我手无缚鸡之力一弱小女子,却终日与这跆拳道的黑带冲突。我的腿上至今还留有被他踢伤的余味。毕业的时候,他长舒口气,说:“我们以后再不会见面了。”丝毫不理会我青筋暴起就转身而去。
周日,当我与父母一起去采购,就看到了一身黑衣的他。尽管变了很多,但我还是在地一眼就认出了他,那熟悉的感觉不容我忽视。当他转过眼神,目光与我的相撞。对视了一会之后再度转开,没有任何一点波动。突然,觉得很难过。
只有我自己最清楚,小学六年的时光里,我只有记他记得最清楚,也只对他充满了留念和追忆。难道一年 ……此处隐藏2351个字……土巾。真的像茉莉花啊,恍惚间,我嗅到了清清淡淡的茉莉花香,看到了阿婆慈祥而不语的温柔模样。
泪滴落在臂弯的黑纱上,迅速幻化成伤痛的回忆。那些像蒲公英一样飞到远方的人啊,是否从此没了消息?我凝视着墙上阿婆温婉的遗照,咬紧牙关告诉自己:不要哭,阿婆还足像我小时候一样,我依赖着她,她爱护着我,我把头靠近阿婆的肩膀,摸着她那青筋毕露的手,那种熟悉的、令我感到温暖和安心的感觉依然在阿婆没有离开,她只是搬到天堂去住了,和那些疼爱我的人在一起——那不是世界上少了一个疼爱我的人,而是天堂里又多了一个保佑我的人。
手触到一方手巾,柔滑而冰凉,左下角绣着四个娟秀的小楷字——一世安宁!这是阿婆的作品。
安宁,是我的乳名。
我抬起头望天,天空蓝得那么澄澈,有一朵云,竟幻化成了茉莉的形状。
那深藏心底的茉莉花啊,是我永世难忘的牵挂。
高一作文 篇8我厌恶冬之寒冷,以为它总是理所当然的闯入我的世界,用凝冻锁住了我的内心,让我生活不再爽快。相比之下,我却喜爱冬之雪白,干净和清廉,它总是洁白无暇的进入我的视线,用美丽浇灌了我的魂灵,使我精神更加舒畅。
黔南的冬天是难以见到雪的,也不易见着残酷的冰尖。但你不能说它没有寒冷。相反,这黔南的东风不知是从哪里吹来的,冷得彻骨,冻人全身(不管你穿多少衣服)。这不,前几天有一股寒潮袭击黔南,接着流感也跟随而来了。室友们无法抵抗,一个个相继感冒了,都同流感进行了广大了抗争运动。还好我因自己抵抗力强而幸免此难呢。而这一切都是归于这寒潮之功啊!
不过这几天以来,不知为何,总有那么一股力量在控制着我,捆扰着我,推动着我,使我不能自制,不可自拔,无法浇灭。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感觉,老感觉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涌入心灵,支配全身。我心里总觉有那么一团火焰在心头雄雄燃烧着,烧遍全身,甚至毁灭。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火焰呢,我心里怎么会有这团火焰呢?对此我无从知晓,也无从谈起。
也许是离家甚久的缘故引起的乡愁吧!这也不可能吧,我又不是第一次背井离乡,离开父母嘛。我才不会这样娇弱呢。想当年年少无知离家出走,在外漂泊浪荡了几年也从没有过此感觉,而况今日呼。但是事实上几天以来,这团火焰一直在燃烧着,来势凶凶,犹如故乡七月的篝火呼唤儿子的归期。幻觉中火红的乡情在燃烧着,唤起了我盼望归程的激荡心灵。我真的抵制不了心中燃烧的火焰。
或者是为了达到自身追求的人生境界而燃烧的火焰吗?如果是,那让它尽情的烧着吧。我只能用行动去证明它所燃烧的价值,使它越烧越旺,直至生命的终结,永不熄灭。
再或者这应该是人到青年,青春活力,情素四射,从而产生了一种朦胧而热烈的爱情之火也说不定哦。“火焰烧人心热烫,爱到深处人断肠。火遇干柴则为焰,情遇知己则为合。”可能是这样的感觉吧!
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火焰,都要发出闪烁的亮光,都要放出温暖的热量。反正,这激情的火焰让我心潮澎湃,不得安宁,不能平静。
我心里很是矛盾,感觉有时很难受,哦啊自己被烧尽,魂魄不再覆体。此时我宁愿投进河里,去扑灭这可怕的火魔带给我的伤害。有时,我却有着相反的感觉,似乎依恋着火焰的激情带给我的快乐。这时的我正如斗志昂扬的战士朝向我的目标前进,永不言败。
火焰是激情的,同时火焰也是可怕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看你如何把握了。
高一作文 篇9昨天和朋友们吃午饭时,偶然谈到了爱情这一话题,邻座的朋友问我,如果有一个你不怎么待见的富二代和一个你中意很久的穷小子同时追你,你会选择谁?要是在以前我肯定毫不犹豫的说,选择自己喜欢的那个呗,可是也许是最近身边的亲戚朋友分手的太多,受到了他们的影响,我竟思考了好一会儿,最后也没有回答出这个问题。 在思考的片刻,我想到了去年嫁到姥姥邻居家的那个年轻的小姑娘,她可以说是在这个问题上做出选择的代表性人物。
姥姥住的小区是市银行的职工宿舍楼,几乎银行的所有职工都住在这里,银行行长和姥姥是四十多年的朋友,也是姥姥的家隔壁的邻居。在外人眼里看似衣食无忧的行长家,有着旁人不能理解的痛苦,他有一个傻儿子,这里的傻儿子不是嘲讽,而是他小时候生病智力受到了影响。已经接近三十岁,可还是没有女朋友。可是去年却突然结婚了,我好奇的打听了他配偶的一些消息,果然不出所料,这个姑娘是嫁给了面包的。小姑娘二十三岁左右,大专学历,长相甜美可爱,也在这所银行工作,不过家庭条件不怎么好,年迈的父母与求学的弟弟需要她的帮助,凭她的条件,在这个城市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她在银行的职位,一直都是打杂的小员工。不过她自从嫁到了行长家,事业顺风顺水,也在城里买了房子,把父母接了过来。
人们提起她,总是说,她嫁得很好。可是真正幸福与否,只有她自己知道。也许她羡慕那些可以依偎在伴侣怀里的女性,又或许一些女性也在羡慕她随便买名牌包的奢侈生活。她后不后悔,我不知道,可我知道的是,她现在的生活,遵循了自己内心的决定。 所以面包和爱情真的是个矛盾体,爱情是奢侈的,面包是现实的。千万个人心中有千万个选择,列如嫁给权贵的那个姑娘,她选择了面包。
也会有很多人选择爱情,我不能说某个人的想法是错的,因为我没有站在他的位置上考虑问题。不过现在我似乎有了答案,面包与爱情,我会选择后者,有了爱情,面包自然会有,不论多少,充饥即可。但是没有爱情,再好吃的面包对我来说都是无味的。
高一作文 篇10我会变得更好今天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糟糕的日子,因为主持大赛今天决赛,而我是落选的、没有进决赛的那一个。坐在观众席上,内心不知道是什么心情。
斑驳的灯光洒落在舞台的每一个角落,舞台上是衣着光鲜的参赛选手,整齐的西服领带,动人的长裙短裙,一切,远望起来都那么美好。如果我再多努力一点,站在台上的会不会是我。心里的不甘犹如泉水般汩汩流出,甚至羡慕都让我觉得我自己做的很差,即使我曾经那么努力地准备,背诵各种字词句,不停断地开口练习。
急躁的内心不断泛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澜,舞台的聚光灯忽亮忽暗,就像我此刻忽上忽下的心情。我原本可以不来这个决赛现场,但是不服输的我特别想看看自己和对手的差距。
比赛终于开始,第一轮是字词朗读,每一位选手都真的很优秀,字正腔圆、流利清晰,有的选手读地还特别有感情,让我渐渐淡忘了自己曾经被淘汰的事实,仔细地看起了比赛。第二轮是两个人个性搭档主持,题材自定,有的选手主持婚礼现场,有的选手主持春节联欢晚会,有的选手主持新闻联播,特别吸人眼球的是,有的选手主持离婚现场,还有的选手主持相亲大赛。气氛尤其的热烈,掌声不断,看许多观众都大笑起来,由此可见他们对各位选手的满意。在座的各位老师也特别投入地观看比赛,可以说他们的优秀被所有的人见证着。
其实和优秀的人一对比就会发现自己的差距,比赛的最后,播放了决赛选手的准备过程,可以看出,他们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所有的幸运都来自于拼搏。我虽然没进决赛,但是虽败犹荣,今天我看到我自己和别人的差距,明天我会变得更好。
帷幕慢慢落下,微笑爬上了我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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